汕头市第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召开。“孩子放学去哪儿”这个困扰众多家长的“四点半难题”在此次会议上也被提出。不少政协委员针对“校内课后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推行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1月19日上午,汕头市第十三届政协第三次会议召开。“孩子放学去哪儿”这个困扰众多家长的“四点半难题”在此次会议上也被提出。不少政协委员针对“校内课后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的推行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寄膳点”是家长不得已的选择
据了解,我市目前共有小学848所,在校小学生52万余人。各校放学时间略有不同,但总体上,学生放学时间集中在3点半到4点半之间。学生放学时间与家长工作上下班时间冲突,对于双职工家庭而言,尚在工作的父母很难准时接送小孩,孩子回了家也无人看管学习。
校园周边的“寄膳点”“家教园”和“托管班”应运而生,为父母提供寄膳服务,部分寄膳点也为小学生辅导作业。然而,形形色色的“寄膳点”良莠不齐,不少存在着无证经营、环境卫生无保障、教师没有专业资质等隐患。同时,“寄膳点”收费普遍偏高,每个学生每月均价需七八百元,给普通双职工家庭带来了一定负担。
更甚者,近年来各地“寄膳点”虐待学生、不洁食物中毒的事件时有发生,让人难以安心,“寄膳点”实际上是家长不得已的选择。在孩子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问题和工作时间的问题之间,不少家长陷入两难。
“服务”应该多方共建、成本分担
2018年3月,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课后服务时间明确为正常上课日的早上上课前、中午及下午放学后至18时止,课后服务内容包括在校早午餐服务、午休和课后托管三项。
政协委员方裕森认为,构建合理的校内课后服务机制应该是多方共建、成本分担的。在提案中方裕森提到:着力构建政府、学校、家长、社会共同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同时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在核定成本后按公益普惠原则进行收费,政府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学校无偿提供场地资源,家长负担合理成本,鼓励社会捐资支持,共同保障校内课后服务的长效运转。
有其他政协委员也提出:建议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采用以政府采购的形式,向第三方社会机构采购服务,学校负责统筹和监督,或者采用学校与第三方社会机构合作的方式共同开展。
汕头市教育局副局长陈亦斌对“成本分担机制”持肯定态度,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必须形成一套机制,分割任务,明确责任范围,“由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共同来推动,才能使这项服务真正落到实处。”陈亦斌告诉记者,2018年校内课后服务已经在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试点进行,也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的形式进行,试点工作开展顺利,家长、学生反馈良好(本报上一期有详细报道)。
“服务”不应无形中增加教师负担
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呼声极高,但对于教职工而言是“压力山大”的。中小学校教职工自身也有较重的教学任务,若校内课后服务采用完全由学校教职工直接管理的做法并不切合实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方裕森直言,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是好事,但要注意不应该在无形中增加教师的责任与负担。同时要明确责任,按劳获酬,让老师的这部分收入合法化。方裕森还提到,教师也有可能是学生家长,自己也面临着接送学生的难题,所以老师是否加入校内课后服务,还是要采取自愿原则。
“校外托管机构收费高昂,但卫生与教育资质都不够,学生家长更倾向于将学生交给学校,学校的压力也很大。”陈亦斌说,“学生放学后的安全问题与责任不应该都放在学校和老师身上,必须形成一套机制,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服务”不能变相补课加重学生负担
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市长郑剑戈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2019年将“积极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治理和校内课后服务”。陈亦斌告诉记者,今年汕头市将在各小学全面推广该项服务。
“绝对不能将这项服务变成变相补课,增加学生的负担。”陈亦斌说:“我们还是倾向于利用学校场地来增加学生一些课外活动,锻炼身体,发展兴趣。”委员方裕森建议:一定要防止学校将课后在校的时间再用来上课,最好是提供多种兴趣课堂给学生选择,足球,舞蹈,唱歌等等,让学生全面发展。
还有委员认为,“服务”应以不增加小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兼顾学生课后看管和学生兴趣爱好及特长技能发展。多样化开展课后校内托管服务,不仅可以解决学校、家长的“后顾之忧”,更可以有效利用时间,节约路途奔波的时间,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让家长有更多的休息和放松,提高幸福感和满足感。
作者 | 本报记者 蔡妍虹
微博播报